一、招标条件
玄武区洪武北路等24条道路无障碍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约11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市政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工程
2.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110万元
2.8 招标内容:城市道路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对玄武区洪武北路等24条道路无障碍设施的修复,工程主要实施内容:拆除原破损育道面层,局部找平,原材质恢复,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应无高差,缘石坡道距坡道下口路缘石250mmm~300mm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提示盲道的长度应与缘石坡道的宽度相对应;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①没有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没有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没有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资质延续以国家、省、市最新的政策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13日9时00分到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3.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17420900008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 月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七、其他
1、集中踏勘:不组织。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玄武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玄武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玄武大道东方城48号骐谷产业园D座三楼
联 系 人:杨浩
电 话:025-85351008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1栋29楼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025-68366806/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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