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优 选 公 告
由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项目,现对水泥稳定级配碎石进行供应商优选。
1、优选编号:CQCJ-JC-2024-04-04
2、工程名称: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项目
3、优选方式:公开优选。参选单位在重庆巨能建设集团物资集中交易(网络)平台(网址:http://222.178.219.165:7001/merchants/login?redirect=%2Fmerchants)查询优选公告,愿意参加本次优选的参选单位需在参选截止日期内按优选文件要求进行参选。
4、优选物资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 注 |
1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 | 4%水泥 | m³ | 送货位置: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电测村 | |
2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 | 5.5%水泥 | m³ | 4854 |
5、具体安排详表:
序 号 | 内 容 | 期 限 | 备 注 |
1 | 优选截止期 | 2024年 5 月 24 日14时 | |
2 | 现场联络人 | / | 优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
3 | 开选地址 | 在规定平台网络开选 | |
4 | 优选文件有效期 | 优选截止之日后 30 天 | |
5 | 中选通知 | 优选有效期满后 7 天内 | |
6 | 签订合同协议书 | 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10 天内 |
5、优选文件若有疑问,可电话联系:胥先生13996150292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路111号
第二部分:参 选 须 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项目。
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电测村。
3.工程概况:该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项目共包括6条道路,道路全长1665米。(1)一路道路长度224.751米。(2)二路道路长度331.329米。(3)三路前段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长度321.965米;另一部分长度112.654米;三路后段长度101.403米。(4)四路道路长度141.339米。(5)五路道路长度295.314米。(6)六路道路长度136.71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建筑架空、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
4.优选单位: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5.预计开始采购时间:2024年5月
二、参选须知:
1.优选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参选人可以自行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以获取有关参选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因勘察现场所引起的任何费用由参选人自己承担;因勘察现场造成的自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优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参选人经过现场勘察后,对施工现场、运输条件等有充分了解,定标后中选人不得因此而调整报价。
3.无条件遵守优选方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优选方现场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4.参选单位在提交参选文件前,对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说明、质量检验要求、优选文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情况等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参选报价中已按优选文件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要求、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工期、合同条款等要求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管理、利润、税金和风险等因素,保证参选报价计算了全部费用,如有错漏概由参选人负责。
5.参选费用:不论参选结果如何,参选人应承担其参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优选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参选人员拌合站需经公司实地考察合格,资质应符合相关要求。
三、供货方式:
1.时间及地点:优选人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中选人,中选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按优选人所需数量和所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资料运输至合同指定的地点。
2.运输方式:中选人自行确定,在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运费,人工费,装卸费由供方承担;标的物移交优选人前,因标的物引发的一切责任与损失与优选人无关。
3.交货要求:由中选人与优选人按采购合同指定现场负责人共同签字验收,须提交的技术资料:资质证书、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内容。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参选人必须为巨能建设集团物资集中交易(网络)平台注册通过的合格供货商。
4、本次优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参选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要求:
(1)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
压实度不小于96%;平整度不大于15mm;中线高程+5mm,-20mm;横坡度±0.5%且不反坡;厚度容许偏差+20mm,-15mm层厚;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B(B为施工时必要附加宽度);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1.5~2.5Mpa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中,水泥掺量为4%。32.5级普通水泥、硅酸盐水泥均可使用,但应选用初凝时间在 3h 以上终凝时间在 6h 以上者,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已受潮变质的水泥不应使用,级配碎石应选用质坚干净的粒料,其最大粒径应小于37.5mm,均匀系数应大于 10,级配组成应在下表所列级配范围内。
筛孔尺寸(mm) | 37.5 | 31.5 | 19.0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液限% | 塑性 指数 |
通过质量百分率(%) | 100 | 90~100 | 67~90 | 45~68 | 29~50 | 18~38 | 8~22 | 0~7 | <28 | <9 |
集料中0.5mm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 5%;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 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 7%。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中集料压碎值不大于30%。
(2)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
压实度不小于97%;平整度不大于12mm;中线高程+5mm,-15mm;横坡度±0.5%且无反坡;厚度容许偏差+20mm,-15mm层厚;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B(B为施工时必要附加宽度);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2.5~4Mpa ;弯沉值≤34.9(0.01mm)。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的水泥掺量为 5.5%,水泥材料要求同底基层,碎石应选择质坚干净的粒料,其最大粒径宜小于 31.5mm,级配组成如下表:
筛孔尺寸(mm) | 31.5 | 26.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液限% | 塑性 指数 |
通过质量百分率(%) | 100 | 90~100 | 72~89 | 47~67 | 29~49 | 17~35 | 8~22 | - | - |
集料中 0.5mm 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 5%;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 7%。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中集料压碎值不大于 30%。
底基层、基层施工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078-2016)。
(3)所有水稳材料均需送检合格,满足规范要求。
六、优选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参选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参选者,请在重庆巨能建设集团物资集中交易平台获取优选文件。
网址:http://222.178.219.165:7001/merchants/login?redirect=%2Fmerchants
七、参选文件的编制与递交说明:
1.参选文件的编制内容及组成顺序:
(1)参选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注册资本金200万以上;
(2)此优选文件后附的经参选人法人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物资优选采购供应厂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此优选文件后附的加盖公章的参选报价一览表;
(4)厂家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最新标准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为失信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建设单位以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2.参选文件的递交
(1)按照本优选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上传至以下网站http://222.178.219.165:7001/merchants/login?redirect=%2Fmerchants
(2)本次开选时间和地点:2024年 月 日14时在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开选。
八、参选报价要求:
1、参选人参选价为中选人运至优选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原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现场服务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等一切费用组成,环保责任、运输安全等运输途中一切责任均由中选人承担。
2、参选人报价需按《第四部分 参选报价表》进行填写报价。
九、开选、评选、定选:
1.开选时将以参选单位的参选报价作为评选的依据,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人。确定中选人后,优选人在优选网站上公布中选结果。
2.优选人选定中选人后,即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中选单位应在接到中选通知10日内与优选人洽谈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洽谈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优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3.从优选截止日期起至中选人止,参选单位不得与参加评选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
4.评分标准详见第三部分《评选标准》。
十、无效参选文件
1.参选人注册资本金不符合优选文件要求;
2.参选文件内容不符合优选文件的要求;
3.参选文件中含有优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参选文件未加盖公司公章或未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5.参选文件存在重大错漏项、优选内容更改以及其他不能满足优选人实质要求等行为。
6.参选人名称、资质、主要负责人和参选代理人必须和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一致,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冒名顶替。
十一、合同签订
中选人应在接到中选通知后10日内按优选文件的合同条款内容(含双方商务洽谈修正的条款)与优选人签署合同,逾期不签,优选人将另行确定中选单位。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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