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和一期工程互通及附属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21〕182号、慈发改审批〔2021〕18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慈溪市交通运输局以慈交审批〔2023〕16号、慈交审批〔2023〕1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声屏障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