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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温溪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24-05-24

青田温溪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及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田温溪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下称 本项目),已 由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24年青田县项目前期和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计划的通知》( 青政发〔 2024〕18号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 青田县交通项目前期编制中心 (下称 招标人)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项目的 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 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田温溪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拟建起点位于青田县温溪镇大垟下村附近,与在建 330国道青田温溪至船寮段平交,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南设置桥梁跨越贵岙源溪至新西村,先后设置温溪1号隧道、温溪2号隧道穿越山体至金丽温高速青田东互通出口与S333(六东线)平交,然后路线向东至苗圃路平交口对现状S333进行拓宽改造,其间采用高架桥结合地面道路方式与温溪大桥设置立体交叉,交叉桩号K4+820。并对既有温溪大桥进行拆除重建,路线终点于瓯江南岸与老330国道(温寿线)平交。本项目同步建设温溪大桥桥下地面路,长度约300m。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 5.92公里。全线设置桥梁1511m/4座,其中特大桥695m/1座(主跨约160m),大桥816m/3座;隧道3285m/2座,其中长隧道2600m/1座,中隧道685m/1座。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 5.92km,设计速度60km/h。主线起点至青田东互通出口段(K0+000~K4+200) 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 12m。其余路段 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其中原 S333改造段路基宽度22.5m,温溪大桥及其桥下地面道路路基宽度32m。

本项目估算投资约 8 0000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6 0000 万元。预估定额建安费 5 1000 万元 (仅作为投标报价依据)

2.2 招标范围

项目的 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设 1个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作;(2)勘察设计包括本工程(含路线、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养护设施、绿化景观、水保、环保工程、道路照明、隧道机电设施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 (如需要) 、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 等全部工作。

项目在工可阶段,在通过线位方案论证,确定比较方案、推荐方案后,应提前安排初步设计勘察工程,以细化、深化工可方案设计,满足土地预审、项目报批等设计深度需要。

结合美丽公路创建的要求,本项目绿化景观设计要求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步进行,两阶段图纸独立成册,且要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绿化景观设计专项评审。

若本项目采用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设计人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到 深化 初步设计阶段为止,施工图勘察设计由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完成。设计单位应当深化设计深度,加强地质勘察,明确重大技术方案,严格核定工程量和概算,满足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

2.3服务周期要求

2.3.1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周期:

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 ,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初稿)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 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2.3.2勘察设计周期:

1) 业主通知启动初步设计工作 2 个月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 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10 份;

2) 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 1个月内 ,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0 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2 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20份;

4 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 1个月内 ,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20 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5 )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 20 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最终稿各 20 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 20 份;

6 )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分段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数量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7 )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15 天内完成;

8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3 6 个月;缺陷责任期 2年。

实际进度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分期或分段实施。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的电子版一份(含 CAD和PDF等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包含 公路专业) ,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 包含 公路专业 和特大桥梁专业 )设计 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甲级 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具有同类工程咨询、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包含公路专业 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在本项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s://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除外)

3.5 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 4 05 24 日至 202 4 06 17 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 .5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 4 05 30 16:30。招标人将于 202 4 05 31 在网上发布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06 17 09 00 (北京时间,下同)。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http://lssggzy.lishui.gov.cn)。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 。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 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6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 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 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项目前期编制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 59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 26幢104室

邮 编: 323900 编: 323000

联系人: 阙子慧 人: 陈子华

电 话: 18767133196 电 话: 0578-2789773

本公告发出时间: 202 4 05 24

备案单位: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备案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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