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沿江干线公路集疏运通道龙门港路(何家圩路―戴家门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S2024061294 | 项目名称 | 沿江干线公路集疏运通道龙门港路(何家圩路―戴家门路)道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ZJS2024061294001001 | 标段名称 | 沿江干线公路集疏运通道龙门港路(何家圩路―戴家门路)道路工程勘测及初步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6月24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沿江干线公路集疏运通道龙门港路(何家圩路 ?戴家门路)道路工程勘测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镇江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的 沿江干线公路集疏运通道龙门港路(何家圩路 ?戴家门路)道路工程勘测及初步设计 已经 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镇高新管发〔 2024〕 26 号 批准实施,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镇江金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工程地点:镇江市 高新区 。 2.工程规模: 约为 208 万元; 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 208 万元 1.勘察:项目范围内地质勘察,查清工程地质情况等。 2.测绘:项目范围内地形图测绘、道路纵横断面测量、北侧现状跃进河横断面测量、沿线现状管线测量、规划测量、竣工测绘等。 3.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包括管线规划、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路灯工程、景观工程及新建跃进河段方案研究 、 初步设计 等)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投标人须 同时具备下列( 1)(2)(3)中的资质 : (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测绘资质: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 3)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 3.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设计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其他要求: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7)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8)未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9)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0)投标人近 3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投标保证金: a.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 贰万元 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 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zhenjiang.gov.cn/-办事指南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 注: 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总分为 100分,技术评审 50 分,商务标 40 分,投标报价 10 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1、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为 50分)
2、 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为 40分)
3、 投标报价分(满分 10分)
说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标准: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 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合同; 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如果以上证明材料中无法 体现相关要求的规模、指标、数值的,可以上传经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业绩履约证明格式附后) 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加盖审图合格章的施工图加以证明其规模。由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竣工图不作为认定依据。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上述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注:以上资料须原件证明材料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二) 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综合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若前三名综合得分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按被抽到投标人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105元后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于202 4 年 0 6 月 18 日 00:00至2024年0 6 月 24 日 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1、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 4 年 0 6 月 18 日 00:00至202 4 年 0 6 月 2 4 日 24:00止;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4 年 0 7 月 8 日 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招标人郑重声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1-85032867、85026045) 1 招标主体 : 1.1招标人:镇江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镇江高新区南徐大道 298号 联系人: 何工 电话: 0511- 80820137 1.2代理机构:镇江金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丹徒区恒基太平洋商业中心 5-9号 联系人: 华工 电话: 0511- 88886979 2相关部门 :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5026039/85026075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1-85032867 /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3技术支持 :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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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沿江干线公路集疏运通道龙门港路(何家圩路 ?戴家门路)道路工程勘测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镇江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的 沿江干线公路集疏运通道龙门港路(何家圩路 ?戴家门路)道路工程勘测及初步设计 已经 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镇高新管发〔 2024〕 26 号 批准实施,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镇江金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工程地点:镇江市 高新区 。 2.工程规模: 约为 208 万元; 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 208 万元 1.勘察:项目范围内地质勘察,查清工程地质情况等。 2.测绘:项目范围内地形图测绘、道路纵横断面测量、北侧现状跃进河横断面测量、沿线现状管线测量、规划测量、竣工测绘等。 3.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包括管线规划、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路灯工程、景观工程及新建跃进河段方案研究 、 初步设计 等)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投标人须 同时具备下列( 1)(2)(3)中的资质 : (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测绘资质: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 3)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 3.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设计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其他要求: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7)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8)未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9)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0)投标人近 3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投标保证金: a.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 贰万元 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 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zhenjiang.gov.cn/-办事指南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 注: 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总分为 100分,技术评审 50 分,商务标 40 分,投标报价 10 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1、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为 50分)
2、 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为 40分)
3、 投标报价分(满分 10分)
说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标准: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 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合同; 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如果以上证明材料中无法 体现相关要求的规模、指标、数值的,可以上传经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业绩履约证明格式附后) 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加盖审图合格章的施工图加以证明其规模。由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竣工图不作为认定依据。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上述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注:以上资料须原件证明材料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二) 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综合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若前三名综合得分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按被抽到投标人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105元后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于202 4 年 0 6 月 18 日 00:00至2024年0 6 月 24 日 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1、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 4 年 0 6 月 18 日 00:00至202 4 年 0 6 月 2 4 日 24:00止;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4 年 0 7 月 8 日 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招标人郑重声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1-85032867、85026045) 1 招标主体 : 1.1招标人:镇江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镇江高新区南徐大道 298号 联系人: 何工 电话: 0511- 80820137 1.2代理机构:镇江金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丹徒区恒基太平洋商业中心 5-9号 联系人: 华工 电话: 0511- 88886979 2相关部门 :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5026039/85026075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1-85032867 /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3技术支持 :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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