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州经济开发区纵二路(横一路-鄞城大道)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330212-04-01-367132,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2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长度298米,道路宽度16米,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内容:路基、路面、绿化、附属管线、景观及交安设施等。建设地点: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明州经济开发区; :明州经济开发区纵二路(横一路-鄞城大道)道路工程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绿化及交安设施等的施工、开工至竣工期间现场维护管理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约12100000元 ; 2.3标段划分:1个; 2.4计划工期:22个月(项目施工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自开工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塘渣施工且道路保通,第二阶段为配合周边工业地块建设进度等要求后接发包人书面通知后进场施工,实际工期以发包人、监理签署的工程开、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2.5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 联 系 人:沈老师 电 话:0574-880739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王玲、唐虹波 电 话:0574-872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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