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施工项目商零星辅材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有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零星辅材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线上电子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整体呈南北走向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11+270,位于横一路附近,主线上跨广州地铁7号线后,设隧道下穿潭洲水道、佛陈路,接回现状环镇路,终点至横五路附近(K13+497.046)
建设规模:路线长度2.227km,新建1座1220m的隧道,其中沉管段长316m,新建涵洞2道、U型槽1道,拆除涵洞1道,利用老桥1座,新建管理中心1座。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
计划工期:48个月。
开工日期:2023年5月,计划加工日期:2027年5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3年(至少1年)经会记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成的服务和供货体系。提供近3年不少于3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 10:00 时至2024 年 07 月 25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收取 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完成标书费不予退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招标人按要求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2.1标书费收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银行名称: 农行天津滨海支行
银行账号: 02250 1010 4000 7786
农行行号: 103110025016
4.3 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
4.3.1已在网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
4.3.4 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08 月 10 日 10时分(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及投标文件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附表1: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注:中标后依据施工进度,按项目部实际要求进行送货。
招 标 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8号楼
邮 编: 300452
联 系 人: 许维常15122731933(优先联系)张镖 022-25600500-1818
电 话: 13078630792
电子邮件: 526263346@qq.com
开户银行: 建行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
账 号: 12001615500050100516
2024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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