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7-440114-04-01-821031 | ||
投资项目名称 | 花都区中轴线八地块二建设项目配建城市道路 | ||
招标项目名称 | 花都区中轴线八地块二建设项目配建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花都区中轴线八地块二建设项目配建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罗仙路(莲山路-秋枫路)、秋枫路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包含罗仙路(莲山路-秋枫路)次干路、秋枫路支路两条服务性城市道路,规划均为双向四车道,道路总长约811米。罗仙路(莲山路-秋枫路)宽度30米,道路长度602.64米,秋枫路宽度30米,道路长度208.27米,占地面积共30862平方米,建设城市道路、人行道等道路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5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312.379370万元。 | ||
招标内容 | 罗仙路段施工范围为设计起始点AK0+62至AK0+665;秋枫路段施工范围为设计起始点BK0+000至BK0+200设计终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围挡施工、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含人行道、路缘石)、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信号灯、安全设施、地面划线、标志杆、路牌等;不含管内穿线)、照明工程(含管内穿线)、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电力管沟挖填、电力排管敷设、设置行人直通井;不含管内穿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2024年9月1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暂定348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312.3793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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