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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宿城区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宿城区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347-sc-af标段招标公告

· 2022-08-11

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宿城区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S347-SC-AF 标段 施 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宿城区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4]112号) 批 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以 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宿交建许字 [2021]00006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 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加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工程概况

347 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改扩建工程(宿城区段)分为两段,第一段起点为中傅线与 S347 交叉处,路线向西与中陈线平面交叉,终点止于中陈线以西约 430m 处。该段起点桩号为 K11+040,终点桩号为 K12+872.8,分段长约 1.83km。第二段起于路南村东侧、洋河新城与宿城区交界处,向西南跨越一支渠,经平楼村四组、二组南侧,在罗圩乡胜利村五组南侧与南罗线交叉,继续向西南,跨越二支渠,在长庄村东侧与陈埠线交叉后, 经桥东村至 S121 省道交叉处终止。该标段起点桩号为 K34+670,终点桩号为K41+602.693,路段全长 6.93km。

2.2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 1个标段,即 S347- SC-AF 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 道路交安设施、亮化、中央分隔带绿化(含养护) 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3 计划 工期 : 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 年。

2.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付至确认计量款的 50%(含已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确认计量款的70%(含已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0%(含已支付农民工工资),交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 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 “江苏 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中的 “财 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 ”不小于60分。

( 3) 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 (以系统备案的交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 投标人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 的 公路工程或城市 道路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若非单独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金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3项要求:

a.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http://)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 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017年1月1日 (以系统备案的交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或总工(若非单独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工程简介中须体现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金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 总工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 “公 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则应提供 “江苏 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 “公 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可证明任职时间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6)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C 证)。

(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 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最近连续 3个月 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 “江苏 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19)2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 “江 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中 “投标 报表 ”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江苏 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或交通运输部 “公 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0P/Login. 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 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 交易平台 ”,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 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 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宿城区众安大厦

联系人:欧阳媛

电话: 0527-80909826

招标代理: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区文体中心 12楼

联系人:张昭然

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8. 其他

8.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 10 天,逾期不予受理。

8. 3本次招标釆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釆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8.4 投标人应于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 5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即视为预约成功;各投标人同时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 具体预约程序为 :

( 1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 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 101.234. 24: 15194/OP/Login. aspx) 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操作。

( 2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 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 “招 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登录区中的说明。

( 3 ) 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 通知公告 ”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 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0527-84396015。

( 4 ) 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 5 )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8 月 31 日 9:30 。

202 2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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