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城市第六立面东涌片区清扫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
项目名称:城市第六立面东涌片区清扫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和质量要求 (1)应根据所服务片区的保洁需求,安排足额车辆设备、环卫人员开展集中清扫和连续性保洁,并视情况增加频次和时长。 (2)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作业设备、道路卫生等情况,合理设置环卫作业工艺,对道路环境突发事件如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选用适当的环卫作业设备以提高清扫保洁效果。 (3)城市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严格按照占道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在需清理处的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措施。 (4)垃圾收集容器应密闭,放置垃圾袋,实行垃圾袋装收集,垃圾箱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负责服务区域垃圾收集桶点摆放与收运,垃圾收集桶摆放数量、质量满足服务区域的要求。确保桶满即清,垃圾在桶内的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绿化管养服务质量要求 (1)按照《大鹏新区园林绿化管养考核工作方案》及其它未列明的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园林绿化行业相关政策、规范所规定的工作要求执行,如以上规定规范等在服务期内因绿化管理要求需要重新修订或补充其它管理规定的,按最新修订的办法执行。 (2)及时对绿地内和园林设施进行管养维护、垃圾清捡,平时保持巡查和保洁,保持整洁美观,确保无垃圾、无积水、无杂草;妥善堆放绿化垃圾,及时清运,保证不影响景观和市民生活。 (3)定期开展施肥、草坪复壮、浇水排水、松土除杂、绿地覆盖、病虫害防治等绿化管养工作;安排绿化苗木补植、更新、优化调整及修剪整形等工作,并及时维护、更换绿化绿道设施。 (4)及时巡查、发现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精心看护绿地及各类绿地设施,做好防风、防火、防汛、防寒、防旱等自然灾害工作,对灾害引起的损坏应及时清理修复。 (5)在辖区绿地上进行的所有施工进行监管,全程跟踪,防止侵占绿地,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记录施工过程向甲方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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