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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城市道路排水升级改造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 2022-08-26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城市道路排水升级改造项目监理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城市道路排水升级改造项目监理第一标段已由南岔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202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岔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劵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岔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城市道路排水升级改造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南岔县南岔镇

2.3招标控制价: 42万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沥青混凝土罩面8637.9㎡,沥青路面30293.7㎡,人行道

7714.4㎡,树池113个,停车场1275㎡,雨水管线3559.8米,污水管线1502米,盖版涵40米,圆涵49米,标志板5块,标线1576.7㎡,路灯136盏,栽植乔木1808株,草坪6169.8㎡,宿根花卉2260株。

2.5计划工期:37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20计划竣工日期20230930日。

2.6招标范围:所有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此为第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本人近三个月(2022年05月—2022年07月)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附缴纳人员明细且人员相关信息且准确完整),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可兼职)投标人按照《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的规定要求配备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登录“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自行对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班组成员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报名。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权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08261000分至202208311000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6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2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南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南岔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地 址:南岔县

联 系 人:刘君

电 话:13845804352

代理机构:黑龙江嘉泰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

联 系 人:高玉兰

电 话:13115650206

2022082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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