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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珠城轨顺德站、容桂站地面交通设施及慢行系统建设工程设计

· 2022-08-26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0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09-07 09:30:00
开标时间 2022-09-07 09: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06000001004825001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2-08-26 10:24:15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2-09-07 09:3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2-08-17 17:56:00
公告标题 广珠城轨顺德站、容桂站地面交通设施及慢行系统建设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2-08-26 10:23:5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06060810932875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06060810932875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8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招标项目编号 E4406000001004825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06000001004825001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2022-08-26 13:36:45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06060810932875-20220826-000018-0 平台编码 SYGNFS
公告源URL http://jy.fsggzy.cn:3680/TPBank/ZHManageMis_FS/ZBGG.aspx?GongGaoGuid=00fceba1-6e0f-4287-9063-e4764a35fbc0JSGCZBGG
公告内容
广珠城轨顺德站、容桂站地面交通设施及慢行系统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珠城轨顺德站、容桂站地面交通设施及慢行系统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顺政数招核[2022]20号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珠城轨顺德站、容桂站地面交通设施及慢行系统建设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广珠城轨顺德站、容桂站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广珠城际顺德站、容桂站两个站点的地面交通、慢行系统、场地功能布置及周边环境进行提升。其中顺德站改造提升面积约169117㎡,容桂站改造提升面积约980000㎡。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交通流线组织规划、场地功能布置、景观提升、管线工程、绿化提升、设施品质提升等内容。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450.31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价为7029.32万元。相关工程专业包括道路交通工程、景观桥梁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以及铁路专项、市政设施专项、海绵城市专项设计。

2.4服务周期:从可行研究报告批复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之日止,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1)从可行研究报告批复之日2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

(2)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5日历天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3)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2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初稿。

(4)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修编稿。

(5)施工现场配合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 2 年。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设计人应配合审计工作,并无条件按审计意见整改。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 施工图设计、重大危险源(专家评审)专项方案设计、交通疏导专项方案设计等相关的设计咨询工作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审、报建工作,施工配合、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设计变更估算、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5.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041,212.35元,设计费投标折率最高限价为100%(即设计费投标折率≤100%)。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及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编制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 目投标文件时,提供“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中城市道路诚信档案信息的 网页打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料。投标人提供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信息与“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查询的诚信档案信息不一致的,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查询的诚信档案信息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费≥5500万元的轨道(铁路)车站新建、改扩建工程设计业绩或轨道(铁路)车站周边市政配套工程业绩的设计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或施工图审查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设计人、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须提供附有业绩发包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业主证明文件》(加盖业绩发包方的公章)。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8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97930

7.1.2 开标时间:202297930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侧,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注: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如14天内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曾工、戴工

电 话: 0757-22836885、2283687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T1栋603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黄展鸿、邓彤

电 话:0757-82131230

传 真:0757-82131230

电子邮件:gdzh_fs@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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