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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同强二路(桔乡路~梅花路)市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06-15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同强二路(桔乡路 ~ 梅花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宜发改审批[2022]102号”、“宜发改审批[2022]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同强二路(桔乡路 ~ 梅花路)市政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

3、项目概况:宜昌市同强二路(桔乡路 ~ 梅花路)市政工程,起于桔乡路,止于梅花路,全长 1168米,红线宽25米,车行道宽15米,双向4车道。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治安监控、绿化工程等。

4、资金来源:市级政府投资。

5、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完成自设计概算批复后至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工程交付使用,档案资料移交档案馆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所有任务。其中:

设计范围: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批复中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治安监控、绿化工程等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确定的红线范围进行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进行现场服务、对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完善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施工范围:完成招标人确认施工图纸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照明、交通及治安监控等)的管线预埋及设备基础等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

6、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争创省级优质工程奖。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8、履约期限:360日历天。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担任),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公路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各1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在2022年3月-2022年5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近五年以来(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工程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及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或竣(交)工验收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城市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5、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 , 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 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 年6月14日至 2022年6月24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 年6月14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

十、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杨

联系电话: 0717-6385853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 3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小力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 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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