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
石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产业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约9.6公里(包含改建沿江片区道路7公里、宝香路0.6公里、一曼新城道路一期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绿化、人行道部分及沿线地下管线综合等。
宜宾市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内容为总体形成约2000亩绿地空间,着力构建片区级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口袋公园四级城镇公园系统,全域串联10km无障碍游步道环线,形成三级绿道全系及服务配套驿站,1300亩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修复800亩耕地及生态林地,治理20亩水域及疏通潜在径流,打造2km滨江绿带。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小规模及以上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并附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满足生产资质条件的生产商出具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近两年业绩(至少2份与本次投标清单相关物资的投标人供应合同业绩),且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贸易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2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2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 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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