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PD0434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道路管理事务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浦东新区苗圃路56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费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58219326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沪东区域道路维修工程 | |||||||||||
建设地点: | 浦东新区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浦东新区莱阳路、东波路。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莱阳路(东波路-利津路)车行道维修11170平方米,出入口修复175平方米,侧平石新建1418米,道路附属设施修复等、东波路(莱阳路-张杨北路)车行道维修5984平方米,人行道维修3224平方米,出入口修复148平方米,侧平石新建872米,道路附属设施修复等。最大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 |||||||||||
工程总投资: | 862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862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81.3052万元 | |||||||||||
建设周期: | 240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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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由各成员代表共同签署联合协议书,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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