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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9-3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行政区域本溪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预算金额¥400.1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微
项目联系电话18741480927
采购单位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24A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4285685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栋1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6847986
附件:
附件12022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服务招标文件-2022.9.22.doc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22 至 2022-09-29
撰写单位: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500-02119
项目名称:2022年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一进步推进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交通标线对交通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决定对市城区主次干路施划冷漆标线、部分道路施划热熔标线、施划出租车专用车位等。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一进步推进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交通标线对交通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决定对市城区主次干路施划冷漆标线、部分道路施划热熔标线、施划出租车专用车位等。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01,200.00
最高限价(元):601,2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一进步推进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交通标线对交通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决定对市城区主次干路施划冷漆标线、部分道路施划热熔标线、施划出租车专用车位等。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9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
5.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24A栋
联系方式: 024-42856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栋1门
联系方式: 024-86847986
邮箱地址: liaoningxuanze@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070600360924818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微
电话: 1874148092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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