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峰审批投资〔2022〕1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彭城大街、煤城街、温州步行街、轻工街、彭常大街等道路重新铺设沥青砼、更换便道砖、修复人行横道、增加照明317盏等内容进行提升改造的设计。 2.1.3建设地址:峰峰矿区境内。2.1.4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2.1.5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被列入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注: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路工程或给排水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1-17 08:30:00至 2022-11-23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文章推荐: 昌吉市村庄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七标段(监理) 宜土网挂字【2023】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 新乡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新乡市市区部分车行道绩效托管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纪展东路(纪翟路-蟠林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招标
文章推荐:
昌吉市村庄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七标段(监理)
宜土网挂字【2023】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
新乡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新乡市市区部分车行道绩效托管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纪展东路(纪翟路-蟠林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