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童家冲路(牌坊坡路 --三峡科创中心)市政工程 ,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宜发改审批[2022 ] 296 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宜昌市童家冲路(牌坊坡路 --三峡科创中心)市政工程 EPC总承包 (第二次招标) 。
2、建设地址:宜昌市 点军 区。
3、项目概况: 宜昌市童家冲路(牌坊坡路 --三峡科创中心) ,新建城市道路,起于 牌坊坡路 ,止于 三峡科创中心 ,道路全 长260 米 ,红线宽 度 25米,车行道宽 度 17 米,双向 四 车道 , 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 V=30千米/小时 。 主要建设主要内容 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工程、排水(雨水、污水、路基排水)、管线综合、道路照明、 治安监控 、 绿化工程等。
4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完成自设计概算批复后至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工程交付使用,档案资料移交档案馆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所有任务。其中:
设计范围: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批复中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治安监控工程、道路交通设施、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确定的红线范围进行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进行现场服务、对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完善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施工范围:完成招标人确认施工图纸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基础及管线预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
5、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 避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
8 、履约期限 (含设计) : 210天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要求和施工资质要求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 3)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担任),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
(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人员)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2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 3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 4 )拟派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 (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 ,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各1人(其中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说明:
( 1)在投标阶段,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要求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可按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将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人员承诺书 )
( 3)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7 、投标人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 2022年 8 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成员)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图纸审查合格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的且同时满足下述要求业绩:
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 20万元及以上的 城市 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或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 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上传设计合同或图纸审查合格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城市 道路工程设计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
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负责 施工 的成员)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的且同时满足下述要求业绩:
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 1 5 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施工 或公路工程 项目业绩。注:(在建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工程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及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或竣(交)工验收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若申请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含城市道路或公路)为联合体中标,除 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城市道路、公路工程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10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 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5、 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专门面向):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若为联合体则设计及施工方均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 12 月 19 日至 2022年 12 月 29 日 23 时 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1 月 9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
登录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年 12 月 19 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
十、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毛玉婷
联系电话: 0717-6385853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 3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谨兴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楠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联系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 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6楼
2022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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