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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 2023-05-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宗地编号

用途

出让

年限

开发建设要求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备 注

宝市招拍挂字[2023]1

位于宝鸡市金台区永兴巷以东、沿河街以西、瓦厂街以南、人民路以北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106362m2(合159.543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48.591亩(居住131.821亩、商业16.77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10.952亩

居住用地含配套商业

70

40

容积率:3.73

建筑密度:20.5%;

绿地率:45%;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4217

20080

1004

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

宝市招拍挂字[2023]2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孔家庄一组和宝管六区以东姜谭工业基地和电厂灰池以南百合花城小区以西姜谭路以北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128737.53m2(合193.1063,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9.4943亩(居住115.6384亩、商业13.8559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41.951亩,代征城市绿地7.223亩,代征科研教育用地14.438亩

居住商业

70

40

容积率:不大于3.5

建筑密度:不大于24%

绿地率:不30%;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7518

35800

1790

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

宝市招拍挂字[2023]3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西路以南、规划310国道以东、宝鸡钢管物流仓储中心用地以西、连霍高速以北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10318.67m2(合15.478亩)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15.037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0.441亩。

工业

50

容积率:不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76

370

8

宝市招拍挂字[2023]4

位于宝鸡市陈仓区科技工业园区,毛退渠以东、沙岗村耕地以西、陇海铁路以南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6404.74m2(合9.6071,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6071

工业

50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15%;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49

240

5

宝市招拍挂字[2023]5

位于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文广村,规划路以东、和谐路以南、文广村建设用地以西、文广村耕地以北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28623m2(合42.9345亩)其中建设用地40.7715亩,代征道路用地2.163亩

工业

50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15%;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198

970

20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二)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竞得人确认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方式

本次公开出让,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现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活动定于2023626日上午10时,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交易拍卖大厅进行。地址:宝鸡市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五楼。

不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限:自2023615日8时30分至2023625日17时。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地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交易拍卖大厅。

、竞买申请的办理

凡有竞买意向者需于2023614日16时前到宝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地址:宝虢路125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c座7楼。

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方能参加竞买。根据财综〔2021〕19号文件精神,未竞得者交付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所缴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806020001421019806。

、相关问题说明

(一)出让宗地上有附着物及已有投资的,其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出让同时出售(土地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需按照评估(出售)价值缴纳附着物和已发生投资的补偿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宗地还必须满足相关主管单位提出的参与条件;所需拆迁安置、代征道路(绿地及教育用地)等成本支出,市财政部门、市旧城改造办公室除按照规定额度返还外,不足部分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直至履行完上述义务。为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的,竞买人在报名前须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企业兼并土地资产处置宗地,竞得人必须承担兼并方应承担的债务偿还和人员安置补偿的责任。

(二)竞买宝市招拍挂字[2023]3号宗地,开发建设需满足以下要求:(1)控制性指标:容积率≥1.0、固定资产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10万元/亩、土地单位能耗≤0.4吨标煤/万元、用地定额标准200万元/亩;(2)满足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其他要求

(三)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装配式建筑建设发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宝政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每宗招拍挂土地中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比为25%(规划设计条件中已明确装配式建筑占比的,按规划设计条件明确标准执行)

(四)有关出让宗地的未尽事宜详见《宝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文件,认可竞买条件,在竞得后要切实履行相关义务。

、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参与竞买的决议;5.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文件;6.个人竞买者只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7.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8.竞买保证金缴纳凭据。

出让人: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

咨询电话: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917-32626683262669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17-3262175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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