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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大道、春明路等3条道路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2023-06-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滨大道、春明路等3条道路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靖江路、长江道等 5条道路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城管202321号)、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公用事业局关于靖江路、长江道等5道路 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公用办〔2023〕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财政性资金9635.85万元来源100%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津滨大道、春明路等3条道路维修项目经批准已启动,本项目包括

津滨大道、春明路等3条道路(路段)为城市快速路运行年限较长,路面及基层材料老化,结构强度降低,整体路况水平较差。主要病害表现为车行道平整度差、纵横向裂缝、路面轻微沉陷坑洞、检查 井周沉陷碎裂等;人行道铺装风化麻面严重、平整度较差,局部 无障碍坡道及盲道破损等问题。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评定路面 结构强度均处于临界或不足,需对3条道路进行整体维修,保障道路通行功能完好。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

2.3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1 标段,

本项目包括:

津滨大道、春明路等3条道路维修项目经批准已启动,

(一)津滨大道(雪莲桥一外环东路)

该路段位于东丽区,长约1.975公里,计划维修总面积约 111242.3 平方米。车行道维修约100843.5平方米,内容包括对 破损严重路段进行基层补强,病害较轻路段进行面层补强,北侧 辅路采取整体面层就地热再生罩面维修,南侧辅路采取全深式泡 沫沥青就地冷再生维修;对路上检查井及收水井升降加固,重新施划交通标线等。人行道维修约10398.8平方米,内容包括局部重新施做基础,更换全部花砖铺装,对局部错位破损侧缘石、树 穴石进行调整更换,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无障碍坡道及盲道重新施做或调整。

(二)春明路(复康路立交-雅安桥)

该路段位于南开区,长约 1.64 公里,计划维修总面积约 32120.7平方米,全部为车行道。主要内容包括对路面结构强度 严重不足的路段采取基层补强,提高路面承载力,对路面破损较 轻路段采取面层补强,对轻度纵横裂缝处进行罩面修复处理。拆 除原道路西侧平石,对现状侧石进行更换,升降加固检查井及收水井,重新施划交通标线等。

(三)淮河道南侧辅道(辰泰桥一外环线)

该路段位于北辰区,长约 2.715 公里,计划维修总面积约 53080.6 平方米。车行道维修面积约37329.6平方米,维修内容 包括基层整体结构补强,升降加固检查井及收水井,重新施划交 通标线等。人行道维修面积约 15751 平方米,内容包括局部重新 施做基础,更换大部分花砖铺装,对错位破损侧缘石、树穴石进 行调整更换,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无障碍坡道及盲道予以重新施做或调整。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的内容。

2.4计划施工工期:

123日历天(即 202371 ~202310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5年(20181月至申请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3900万元的市政快速路(或主干道)或合同额不少于3900万元公路(一级及以上)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信誉要求

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4.2、人员要求:

①正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②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以上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不得互相兼任。

③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人员,出具任命书。

3.4.3财务要求: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6 2 日至20236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至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3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62514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tj.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于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

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地址:

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邮编:

300171

邮编:

300384

联系人:

黄方略

联系人:

俞洋、杨春旭

电话:

022-24306249

电话:

022-27125282

传真:

022-24306249

传真:

022-2712528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tjchenjinkeji@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

账号:

账号:

122911941310801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 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黄方略, 电话:24306249,传真:/。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 105 号。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24215196,传真:24215196。受理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2023年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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