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彭常大街 (项目名称)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峰审批招标核字【2022】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1.2 工程规模:彭常大街道路、太行西路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2.1.3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彭常大街道路、太行西路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 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 刘娟,电话:0310-5010159,代理机构: 河北久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宋英娟,电话: 0310-6994560。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9 00:00 至 2024-01-02 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19 14: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久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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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43号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幸福路北湖南岸1-3-1802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娟 | 联系人: | 宋英娟 |
电话: | 0310-5010159 | 电话: | 0310-699456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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