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6-440606-04-01-850617 | ||||||||||||||||||||||||||||||||||||||||||||||||||||||||||||||
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顺港北路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顺港北路工程及顺德区学院东路改造工程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顺港北路工程及顺德区学院东路改造工程监测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佛山市顺德区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监测服务招标项目包含顺德区顺港北路工程及顺德区学院东路改造工程两个单独立项的工程,其中: | ||||||||||||||||||||||||||||||||||||||||||||||||||||||||||||||
招标内容 | 项目编号: GC2023(SD)XZ0170 项目名称:顺德区顺港北路工程及顺德区学院东路改造工程监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月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00秒 一、 问:1、招标文件P65与P75的仪器设备不一致,请问是否有误?如P65序号2、3、4对应的设备与P75序号2、3、4对应的方法及工具。 答:上述相关问题已作相应修改,具体详见本修改文件澄清修改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65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合同附件三:本项目监测设备最低要求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 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南翔路
联系人: 曾工、余工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 0757-22836885、22836569 联系方式: 0757-22228717 2024年1月8日 2024年1月8日 | ||||||||||||||||||||||||||||||||||||||||||||||||||||||||||||||
工期(交货期) | 18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 | 1887636.8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监测能力、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或(2)或(3)的资质条件: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2 具有省级及其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资质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jsp),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勘察类企业)。 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岩土或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资质类别:勘察类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1.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深度≥9m的工程基坑监测业绩。 注: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工程监测服务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1-02 1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23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23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1-23 09:30:00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88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06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228717 | ||||||||||||||||||||||||||||||||||||||||||||||||||||||||||||
招标监督机构 | 顺德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 |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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