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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水镇五一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2024-03-01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605-04-01-903508
投资项目名称 里水镇五一大道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里水镇五一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里水镇五一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南海区里水镇胜利片区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360.26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五一大道为道路改造项目,路线南起里广路,北止环镇北路,路线全长约1305m,实施范围全长约1238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40km/h。五一大道设计为双向四车道,道路设计红线宽20~32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13278.2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估算约8587.05万元。

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本项目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桥涵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和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勘察方案、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出具初勘报告、详勘报告、补勘、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报审等)、方案修改(若有)、初步设计(含报审手续、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含报审手续)、各阶段设计评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含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协助核对竣工图)等内容。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2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2331050.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资质;
③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只能由1个负责设计的单位及1个负责勘察的单位组成,并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设计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
5、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5.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1、勘察负责人:1 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6.2、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4、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注: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均不能相互兼任,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相互兼任,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其他主要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
8.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的10000万元(或以上)或设计费合同金额为16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类设计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须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核准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等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3月01日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2号101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冯栋汉联系电话0757-8568956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鸿晖产业新城2座31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范宇联系电话0757-29956819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 里水镇五一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202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城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里水镇五一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从签订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结束之日止。
(1)总勘察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
(2)自招标人发出书面指令起4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勘察报告送审稿;勘察报告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3)自招标人发出书面指令起7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含概算)经专家评审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修编完成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蓝图、CAD图、PDF图、方案深化说明、方案深化效果图、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4)初步设计(含概算)经专家评审并经财政审核概算后的4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施工图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蓝图、CAD图、PDF图、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结束为止。
(6)中标人应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全力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的报规报建报批手续。
备注:(1)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中标人应按期完成;(2)如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有权对勘察设计工期进行顺延;(3)招标人、评审专家、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勘察、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修改、完善的,中标人每次应在 5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工作。(4)第三方审核施工图时间及有关报批报建的时间不包含在总勘察设计周期内。
3.承包方式:固定结算费率。
4.投标保证金:
4.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其他: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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