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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景观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2024-03-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 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交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 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交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景观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2.1项目概况:校园规划用地面积共计173.3万平方米(2600亩),包含建设用地、城市公园绿地(G1)、风景游憩绿地 (G2)。四至范围东至城市道路NB6,南至城市道路EA2,西至城市道路ND32、NA11,北至城市道路EA1。校园被 EB2、EB3和NA11两横一纵城市道路分为南、中、北、西四区。

建安投资总估算暂约43125万元,其中标段一南区22500万元,标段二中区、北区、西区20625万元 项目地点: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

2.2招标范围:包含现场踏勘、景观概念设计、景观方案设计、景观初步设计、景观扩初深化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交 底以及施工现场设计效果全程把控。各阶段所需出具图纸内容及深度需满足相关要求,详细服务内容参见发包人要求及 合同相关条款。

2.3服务期限:概念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概念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自概念方案设计通过后1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2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文件:自初步设计通过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配合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成之日止。

成果提交时间以项目进度安排要求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标段一:一期南区建筑面积约为45.8万㎡,容积率约为1.2。

标段二:一期中区建筑面积约为37万㎡,容积率约为1.2,一期北区建筑面积约为9.7万㎡,容积率约为1.2,一期西区建 筑面积约为4.6万㎡,容积率约为1.8。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进 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但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 标候选人。

2.5其他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519.75万元,2.31%。 标段二:476.44万元,2.31%。

3.

(1)资质最低要求:需具备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个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 规模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景观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不含EPC项目)。

(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须具有园林专业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注:1)投标单位需将以上人员(近一年)的社保 证明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2)如为事业编制人员,社保证明可以提供由上级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人事证明;3)如 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可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及单位返聘证明。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 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 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 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 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 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 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 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 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 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 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1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 改为本条)。

z.以上t、u、v、w、x、y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条要求为准。 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 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8)其它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4月15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 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 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5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 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 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 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 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 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7.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 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只需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系统及直播 系统参加开标会。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 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 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请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登录直播 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 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

8.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9.

招标人:北京交通大学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

联系人: 侯老师

电话:010-51683701

电子 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09室 联系 人:王润斯、韩伯阳、杨梦雪、王希、张闻、王渊、吕绍山 电话:010-82370045、15110203501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

  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 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 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 不予受理。
  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 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 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 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 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 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 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 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 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 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2.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 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 (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

10.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 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 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16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 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润斯

电话: 15110203501 电子信箱:bjmdzx@vi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3

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0312-5620123。

10.17请各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详细通知见新区平台 首页《关于市场主体参与新区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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