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金寨南路快速化改造(望水路—深圳路)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投资[2021 ] 480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寨南路快速化改造(望水路-深圳路)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金寨南路(望水路-深圳路)快速化改造智能交通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AZ02252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AZ0225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金寨南路(望水路-深圳路)快速化改造智能交通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 3600万元
2.8交货及安装周期: 90个日历天且需与主体同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9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招标范围:金寨南路(望水路-深圳路)快速化改造智能交通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具有机电相关专业(或信息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城市道路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三个系统: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抓拍系统、道路监控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600万元。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7日00:00至2023年11月06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66223267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05516262212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67、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275240206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6972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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