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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二期)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jg2024-1848)澄清及答疑文件

· 2024-04-26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105-04-01-805574

投资项目名称

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

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二期)造价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

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二期)造价咨询服务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三滘立交东北象限匝道进行改造、在南环东出口、东南象限等位置新增匝道出入口,建设海珠湾隧道至广州大道北、南环东连接匝道,以及对广州大道(城市主干道)、南洲路(城市主干道)、童悦路等地面道路系统及慢行系统局部改造等。涉及新建匝道桥合计约4.2公里,新建隧道约0.2公里,新建地面辅道、人行梯道、人行过街通道两侧坡道和梯道等。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我司组织实施的东南西环三滘立交市政化改造工程(二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JG2024-1848)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及解答进行了归纳、汇总,本澄清及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则以本澄清及答疑文件为准。本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投标单位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2资格评审标准对应调整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函中的声明为评审依据)。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二、投标人问题及答疑:

无。

三、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工期(交货期)

540

最高投标限价

12142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合同中需包含造价咨询工作内容,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3.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④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 ⑤ 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⑥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合同中需包含造价咨询工作内容,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4-23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13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13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13 10:00:00

开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4F

招标人联系人

纪工

联系电话

020-8402995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1910204776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4018295

发布责任人

王敏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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