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招标文件P25 10.4:本招标文件中所有 “类似工程”均指 城市道路工程 施工项目。上述“城市道路”是指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道路等级标准的市政道路,包括兼城市道路等级标准的道路。新建或改、扩建的项目均可。请问公路工程项目兼城市主干路可否满足要求? 2、招标文件P29: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需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请问我单位提供业绩为公路工程兼城市主干道,因是公路工程,其竣工资料为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请问是否认可? 答:1、满足要求,兼城市道路等级标准的道路,新建或改、扩建的项目均认可。 2、认可,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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