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扬开管许发(2024)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扬州开发区施桥镇,现状六圩污水处理厂东侧,邗江河南侧。
2.2 建设规模:
2.3 招标范围: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797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702.12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7人
其中主专业4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3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园林绿化等相近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12人;
注:以上人员中必须配备两名安全员。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本工程设置下列资格审查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2020年4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新建或扩建8万m3/d及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不含提标改造项目)。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相关技术指标应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所投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将不予认可。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11其它要求:
3.11.1投标人2024年2月至2024 年4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1.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0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5.3 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扬州市汤汪乡同心村 | 地址:维扬路106号,商城大厦19楼 |
邮编:225001 | 邮编:225000 |
联系人:周先生 | 联系人:陈刚 |
电话: | 电话:0514-87880356 |
传真: | 传真:0514-87880356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446324573@qq.com |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
10.评标细则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90分) | 监理费报价:45分 监理服务大纲:25分 总监综合能力:14分(其中:总监答辩:8分,总监素质:4分,类似工程业绩:2分) 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1) 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B; (2) 权重系数为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3) 评标基准价为C=A×K+B×(1-K)。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低于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期公布的扬州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市场信息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投标。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监理费报价(45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45 | ||
1、监理服务大纲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监理服务大纲实得分必须达到满分的70%(含本数)以上,否则,该监理服务大纲视为不可行。 3、监理服务大纲8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 |||||
监理服务大纲(25分) | 监理大纲基本要求 | 监理大纲符合基本要求,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分 | ||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职责任务明确 |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职责任务符合本工程要求 | 2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监理工作制度符合要求 | 2分 | |||
质量控制的措施 | 质量控制的措施符合要求 | 2分 | |||
进度控制的措施 | 进度控制的措施符合要求 | 2分 | |||
投资控制的措施 | 投资控制的措施符合要求 | 2分 | |||
安全文明生产(包含扬尘防控)管理措施 | 安全文明生产(包含扬尘防控)管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2分 | |||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 |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2分 | |||
合同管理措施 | 合同管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2分 | |||
信息管理措施 | 信息管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2分 |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符合要求 | 4分 | |||
总监综合能力(14分) | 总监答辩 | 总监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命题,采用暗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答题必须由投标总监亲自闭卷答题,总监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经书面请示招标人批准,可由总监代表代替。 | 8分 | ||
总监素质 | 投标总监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得1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得1分,满分2分。 | 2分 | |||
职称 | 投标总监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 2分 | |||
2020年4月1日以来,投标总监在本次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新建或扩建8万m3/d及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不含提标改造项目)的,有1个得1分。满分2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相关技术指标应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监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资料。所投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造价以合同为准。 | 2分 | ||||
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 | 人员结构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除外)人数占总监外的现场监理人员(总监除外)总数的40%及以上得2分,30%-40%之间的得1分,低于30%不得分 | 2分 | ||
职业资格 | 项目组人员(总监除外)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有1人次得1分,最高2分 | 2分 | |||
职称 |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有1人得1分,2分封顶。 | 2分 | |||
| 信用标 | ||||
| 依据扬建工(2024)17号文,本次招标不应用信用标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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