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高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已由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科技局文件以安高新经科发【2024】7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城市主干道及周边;
2.2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对高新辖区已通车市政主次干道及周边地下排水设施改造,包含砖石路片区、主次干道交叉口等区域破损雨水管网修复,高新大道、秦岭大道、产业一路、建民街道等城市道路雨水易涝点改造,改造总里程约30公里,改造建设包括土石方工程、管道安装以及检查井等附属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3196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4500000元);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安康高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9613546g3016h0kw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安康高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同意初步设计方案中确定的花园大道雨水、世纪大道污水、 永定路雨水、居尚路污水、安康大道雨水、安康大道(316国道 转盘处)污水、汉江路污水、市一小路污水和高新大道污水改造等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建设过程应结合实际需进一步优化完善,按照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安康高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标段名称:安康高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施工单位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设计单位负责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若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5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本省申请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外省申请人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并无不良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无在建项目;外省申请人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设计单位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https://js.shaanxi.gov.cn/)办事服务-企业库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平台可查询;
3.6 申请人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年05月25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5月30日 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6日 14时0分 ,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2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8.3外省进陕企业同时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20号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
联系人: | 杨厚锋 | 联系人: | 王腊 |
电话: | 18291570027 | 电话: | 17391303979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高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2607066109200158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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