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新区城市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2430 | 工程名称 | 龙湾新区城市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2430001001 | 标段名称 | 龙湾新区城市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 ||||||||
建设单位 |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 建设地点 | 海日路的龙绣街到龙程街段,海月路的龙绣街到海滨南路路段,龙绣街的海日路到海辰路路段,龙前街的海日路到海辰路路段,海滨路的龙程街到海滨立交桥路段,海星路的龙绣街到海滨南路路段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田野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182100450 | 264661.760000元 | 15 | 合格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90.3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田野 | 冯爽 | 白晓峰 | ||||||||
注册资格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证书编号 | CS182100450 | CS192100461 | CS192100492 | ||||||||
投标报价 | 264661.760000元 | 270587.000000元 | 271189.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5 | 15 | 15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
评审得分 | 90.35 | 80.47 | 78.76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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