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海市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凌海市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锦州市凌海市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锦州市凌海市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 2.2项目概况: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完成道路的翻建改造、人行道路以及雨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照明、视频监控、交通设施、绿化的建设(不包含电力管线、热力管线、通信管线),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公用管道安装(GB1)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证书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3日8:00至2022年08月0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下载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成功后请将网上领取文件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二十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3日上午09时00分,递交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2年08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电 话:0416-885103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3124160595 2022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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