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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钱桥街道上伟路(新邺大道-钱威路)新建工程施工

· 2023-05-25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惠山区钱桥街道上伟路(新邺大道-钱威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山区钱桥街道上伟路(新邺大道-钱威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惠山区钱桥街道上伟路(新邺大道-钱威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2]2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惠山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
2.1.2 建设规模:起点位于新邺大道,起点桩号为K0+000,向东延伸,与规划洋溪二支路、钱中路(同步建设)、规划洋溪路、江盛路(同步建设)、锡兴北路(同步建设)、江盛一支路(同步建设)相交后,终于钱威路,终点桩号为K1+951.59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全长约1952米,道路红线宽30/3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
2.1.3 合同估算价:144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4年07月31日
2.2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公章),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书所载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自2021/05/2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05/2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2/2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只能由两名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本项目的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须来自牵头单位;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 号)》规定,取消园林绿化资质,若联合体一方只承担景观绿化施工,则仅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4)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5日 9:00 至2023年05月30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6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无锡市惠山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96号4楼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社区南A-34栋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桑工、周工?
联系人:
赵阳
电话:
0510-83590891
电话:
1891235550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14593435@qq.com
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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