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兴龙居项目周边路网(一期)工程(监理)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 2024〕2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负担 ,招标人为 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竹屿湖东路全段(桩号为 AK0+000-AK0+982.29)、龙南北路(龙山东路-环岛东路)(桩号为 BK0+456.52-BK0+807.19)、龙山东路(竹屿湖东路-龙南北路)(桩号为 CK0+189.51-CK0+597.02)和龙山东路(海坛东路-竹屿湖东路)(桩号为 CK0+000-CK0+189.51)范围内雨污水干管。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全过程监理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 有分部分项工程等施工监理以及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全过程监理、协调、管理服务和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监理内容均包含,但不限上述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52968849 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014060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6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争创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工程 麒麟杯优质工程的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 评价系统)查询 ,网址: 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home.htm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二 级。
3.8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行纳税义务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https://ptzwfwzx.org.cn:9999/)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238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 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元在投标时免缴,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ptzwfwzx.org.cn:9999/)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 5#楼22层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1-38360029 ,传真: /
联系人: 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 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 1#楼7层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 769983116@qq.com
电话: 0591-38080667 ,传真: /
联系人: 廖木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址: https://ptzwfwzx.org.cn:9999/
联系电话: 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号楼415右室
联系电话: 0591-23163826、231637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1-2316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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