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sjcg202406-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滁州市高速及国省道卡口设备、执法站近场监测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 4 年 6 月 7 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澄清事项 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 2024年0 7月03日08时00分。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07月03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质疑事项 1 . 项目业绩要求为: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高速公路或国省道卡口设备供货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此处描述较为模糊,有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回复:现调整为 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高速公路或国 (或 省 或县) 道 或城市道路 卡口设备供货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 详见最新发布的 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 2 . 在评分项 运维人员中要求提供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得 1 分;具有安防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得 1 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 1 分。此项目的人员设置并不常规,且超出了项目实际的需要,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 3: 投标人具有交通卡口管理系统、交通指挥调度系统类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本项目用软件著作权进行打分即超出了项目的实际需求,又具有很强的倾向性。
回复:删除评分项,详见最新发布的 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 4 . 采购需求中(三)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融合通信一体机及网关,融合通信一体机及语音网关套件产品均存在唯一性,参数明显指向浙江大华产品,存在控标。
回复: 经我单位市场调研,满足参数的产品有至少 3家供应商,分别为:浙江大华、南京乾创、北京天地阳光。不存在独家参数,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 5. 在评分项 运维人员中要求提供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得 1 分;具有安防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得 1 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 1 分。此项目的人员设置并不常规,且超出了项目实际的需要,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质疑依据: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与后文要求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CISP)存在很多重合点,且作用相同,都是证明技术人员对于信息安全工作的专业性,此处同时要求这两个证书,已经完全超出了项目的实际需要。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滁州高速及国省道卡口设备、执法站近场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并非维保项目,设置两名信息安全人员超出本项目设备采购的实际需要。 同理,安防系统工程师在本项目的实际使用中也缺乏意义。信息化与安防相关专业的人员证书过于繁杂,大部分证书都具有相通性,本项目所设置的运维人员证书都有各种可替代的证书,同时此项目运维人员的打分绝大多数企业无法满足,为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杜绝具有倾向性的打分设置,建议将运维人员的打分简化。 质疑要求:将本项目的运维人员设置成能够满足项目安装后的运维需求即可,删去此处对于人员证书的打分。或只保留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及网络工程师证书。
回复:同质疑事项 2回复。
质疑事项 6 : 投标人具有交通卡口管理系统、交通指挥调度系统类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本项目用软件著作权进行打分即超出了项目的实际需求,又具有很强的倾向性。 质疑依据: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其只能证明投标人持有此软件,并不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何种能力。本项目作为卡口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所能运用到的系统软件均是卡口设备厂商提供的控制软件,对于潜在投标人自有的卡口或交通指挥调度类的软件并没有使用意义。 软件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具有唯一性的。 不同潜在投标人所持有的软件名称完全不同,其软件著作权的名称也不可能相同。但并不能说明其软件没有交通卡口管理系统、交通指挥调度系统的功能。故此处使用软件著作权进行打分极不合理。 质疑要求:删去软件著作权这一打分项,维护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此条也是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负面清单中强制性禁止的。
回复:同质疑事项 3回复。
质疑事项 7 : 该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人不应对投标人的项目业绩要求进行明显限制。 1、首先,项目业绩要求时间范围较为狭窄,排除了一部分有能力且经验丰富的供应商, 因为这些供应商可能在此期间内没有相关业绩记录,但在此前有着丰富的类似项目经验;2、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类型过于狭窄,仅限于高速公路或国省道卡口设备供货安装,这对于新进入该领域的供应商而言,缺乏近期的业绩记录,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而该项目实际需求与非高速、国省道的卡口设备安装需求明显类似,因此该项要求明显存在限制、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质疑要求:将业绩要求改为: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卡口设备供货安装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
回复:同质疑事项 1回复。
更正日期: 202 4 年 6 月 18 日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地 址: 安徽滁州市清流路 288号
联系方式: 鲁雪峰、 0550-3169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滁州市世贸大厦 A 座18楼1818室
联系方式: 赵建飞、 18755018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建飞
电 话: 18755018236
附件信息:
滁州市高速及国省道卡口设备、执法站近场监测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澄清)(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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