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356省道扬州段)及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S243与Y019交叉口)YHDZX-2024-L4、YHDZX-2024-L5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356省道扬州段)及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S243与Y019交叉口)已由 / 以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4〕53号、苏交公设施〔2024〕4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024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356省道扬州段)及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S243与Y019交叉口)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1)YHDZX-2024-L4标段:招标路段为S356下行K310+000-K312+840,下行 K313+410-K314+07,一级公路,路线全长3.502km,车道里程7.004km。
(2)YHDZX-2024-L5标段:包括2024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S356上行K269+850-K271+050、上行K272+104-K272+600、上行K274+300-K278+000等)及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S243与Y019交叉口)。
①2024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S356上行K269+850-K271+050、上行K272+104-K272+600、上行K274+300-K278+000等)招标路段为S356上行K269+850—K271+050,上行K272+104—K272+600,上行K274+300—K278+000,上行K290+679—K290+745,上行K292+030.5—K293+003.5,下行K269+850—K271+050,下行K272+104—K273+000,下行K285+400—K286+800,本路段全线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线全长9.931km,车道里程19.862km。
大中修方案:铣刨13cm沥青面层及18cm上基层,对原下基层局部病害处理后,回铺19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8cmSUP-25(厂拌温拌再生)+4cmSMA-13(改性沥青)。交叉口根据车辙病害及交通量情况进行抗车辙处置。
②2024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S243与Y019洛家路交叉口)提升方案如下:(1)S243南、北进口道分别拓宽路面3.5m,交叉口渠化为3进2出(进口道2直+1左右),行车道宽度为3.5m,渐变段为50m,其中北进口道减速车道长度为80m,南进口道减速车道长度为120m。(2)Y109东进口道拓宽路面3m,交叉口渠化为2进1出(进口道1左+1直右),行车道宽度为3.5m,减速车道长度为40m,渐变段长度为30m。Y109西进口拓宽路面6m,交叉口为3进2出(进口道1左3.25m+1直3.25m+1右3.5m),出口行车道宽度为3.5m。S243为一级公路,Y019为三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
本段为拓宽及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路面结构层如下:(1)S243一般段(拓宽区及维修区):4cmSUP-13(SBS改性)沥青混合料+黏层+8cmHMM-13高模量沥青混合料+封层+透层+18cm水稳碎石+18cm再生水稳碎石+20cm12%石灰土。(2)交叉口圆角范围:4cmSUP-13(SBS改性)沥青混合料+黏层+8cmHMM-13高模量沥青混合料+封层+透层+18cm水稳碎石+18cm再生水稳碎石+20cm再生水稳碎石。(3)洛家东路一般段拓宽区:6cmSUP-13(SBS改性)沥青混合料+黏层+16cm水稳碎石+16cm再生水稳碎石+20cm12%石灰土。(4)洛家西路非机动车道拓宽:6cmSUP-13(SBS 改性)沥青混合料+黏层+20cm 水稳碎石+20cm 再生水稳碎石。(5)地块出入口:6cmSUP-13(SBS 改性)沥青混合料+黏层+20cm 水稳碎石+20cm 再生水稳碎石。(6)洛家东路人行道:6cm 花岗岩铺装+3cm 厚M15水泥砂浆+15cmC25水混凝土+15cm 碎石垫层。
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路段病害处理、基层、面层、交通安全设施、绿化、附属设施完善等施工及缺陷期修复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工期:
YHDZX-2024-L4标段: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4月15日开工,2024年7月23日交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YHDZX-2024-L5标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4月15日开工,2024年8月12日交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3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预约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
YHDZX-2024-L4标段: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高模量沥青)的施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简介为准)。
YHDZX-2024-L5标段: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的施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简介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YHDZX-2024-L4标段: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高模量沥青)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高模量沥青)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YHDZX-2024-L5标段: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主要人员和主要机械设备
①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YHDZX-2024-L4标段:
②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如果为租赁,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相关租赁协议、购买发票、并承诺租赁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000型及以上沥青砼拌和设备(施工时满足沥青砼施工规范温度质量控制要求)。沥青砼拌和设备必须根据各标段要求配备相应外掺剂添加装置(如玄武岩纤维等)。沥青砼拌和场材料堆放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防雨大棚及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拌和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须采用双缸拌和施工技术,细料及基层回收料堆放场地必须有防雨设施;如利用回收料,必须配备筛分设备。沥青砼、水稳拌和厂必须配备合格的、必要的试验仪器及设备。沥青砼拌和、摊铺、碾压等施工时的相关设备必须配备基于物联网的沥青路面管控技术,满足省、市养护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相关要求(含硬件设备并与招标人管控平台联网,相关费用含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招标人不另外支付)。
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沥青砼拌和设备、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如有虚假,或公示后15日历天无法完善相关设施,或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市招投标管理部门。
YHDZX-2024-L5标段:
②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如果为租赁,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相关租赁协议、购买发票、并承诺租赁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000型及以上沥青砼拌和设备、厂拌热再生设备(施工时满足沥青砼施工规范温度质量控制要求)。厂拌热再生sup-25须有单独回收料的拌和装置。沥青砼拌和设备必须根据各标段要求配备相应外掺剂添加装置(如玄武岩纤维、温拌剂等)。沥青砼拌和场材料堆放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防雨大棚及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拌和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须采用双缸拌和施工技术,细料及基层回收料堆放场地必须有防雨设施;如利用回收料,必须配备筛分设备。沥青砼、水稳拌和厂必须配备合格的、必要的试验仪器及设备。沥青砼拌和、摊铺、碾压等施工时的相关设备必须配备基于物联网的沥青路面管控技术,满足省、市养护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相关要求(含硬件设备并与招标人管控平台联网,相关费用含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招标人不另外支付)。
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沥青砼拌和设备、厂拌热再生设备、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如有虚假,或公示后15日历天无法完善相关设施,或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市招投标管理部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开评标顺序:YHDZX-2024-L5标→YHDZX-2024-L4标。
符合条件的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可选择一个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2个标段排名第一时,以开、评标顺序进行推荐。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投标工具等费用2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房欣如
电 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竞春、吴琳
电 话:0514-87951145、13382705277、15050787398
微信号:15050787398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 本次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17:00至2024年3月21日17: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6)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3 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投标工具等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微信(微信号:15050787398)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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